宜宾市统计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一是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2024年市委六届常委会第114次(扩大)会议、市政府六届5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次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等,筑牢法治思维,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常态化推动专题学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把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和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于8月专题学习《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信用联合奖惩事项清单(2024年版)》等。三是掀起全市统计系统学法新热潮,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和全市统计法治建设研讨会等,聚焦统计法治宣传,推动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走深走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24年度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函》,清理并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相关文件24份。三是全面自查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近年来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若干,废止文件5件。
(三)坚持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查办和督办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市统计局巡回各县(区)党政机关授课,组织“依法统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5次,为全市各县(区)500余名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三是常态化推动统计进党校,各县(区)开展“统计进党校”专题讲座18场。四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与屏山县统计局联合制作“依法统计人人有责”宣传动画短视频,普法宣传寓教于乐、深入人心;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期间,积极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物资6000余份。
(四)坚持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销号。二是全力配合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来宜执法检查,全市统计部门担当作为,全力配合。三是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具体事项随机抽查20家企业,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不足
2024年,市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执法力量还需再加强,当前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在执行统计监督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或业务,导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存在困难。二是统计普法工作还需再深入,2024年新修改《统计法》对统计改革和统计法治工作提出新要求新规定,统计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结合基层力量、新媒体宣传阵地等媒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三是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和水平还需再提高,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归档不及时、不规范,一定程度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一是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重要内容,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二是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述法”相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物,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三是部署年度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持制定《2024年宜宾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亲自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相关督导工作建章立制,指导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执法检查等重要统计法治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市统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持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效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质效。
(二)持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按照《监督意见》的要求,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优秀人才选用到执法监督岗位上,继续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
(三)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推动乡镇、企业和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紧盯薄弱环节,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法律法规意识和统计工作的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性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更多、范围更广、影响更深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推动让新修改《统计法》走到群众身边,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